放到前面、隱藏、丟棄
常用的放到首頁。不想被看到的就隱藏。丟掉的 30 天內還能拿回來。
長按收起來的東西,會出現針對它的操作。這裡講其中三個。
放到首頁(釘選)
選釘選到首頁,它就會排進首頁的 釘選 裡,並出現 已釘選到首頁。
收的東西再多,常開的那幾個也不用去找。要取消就用取消釘選。

隱藏
選隱藏,會出現 已隱藏,然後從視野裡消失。
這不是刪除。就像 App 裡寫的那樣 ——「隱藏的項目不會出現在首頁、列表和搜尋裡。在收納的箱子裡仍然看得到。」
想集中查看,打開設定裡 資料 中的隱藏的項目。用取消隱藏拿回來,會出現 已取消隱藏。
如果隱藏的是設了期限提醒的東西,會出現 已隱藏,提醒也已取消。不會發生「藏起來了提醒卻還響」的情況。反過來,隱藏期間也不能新設提醒(無法為隱藏的項目設定提醒,請先取消隱藏。)。
丟棄
選丟棄,就會進垃圾桶。
不會馬上消失。「丟掉的東西會在這裡留 30 天,之後自動消失。照片和檔案也會一起消失。」
打開設定裡 資料 中的垃圾桶,就能看到丟掉的東西。
- 復原 — 30 天之內隨時能拿回來
- 永久刪除 — 不用等,立刻清除。此操作無法復原。
- 清空 — 把裡面的一次清掉
也可以整個箱子一起丟(刪除盒子)。那時會出現確認:「裡面的 N 項也會一起進垃圾桶,30 天後消失。」
三者的區別
- 釘選 — 因為常用,所以放到前面
- 隱藏 — 只是不想被看到,內容還留著
- 垃圾桶 — 不要了,有 30 天的緩衝